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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國旂法》中,對國旂使用方面的限制是這樣的:
“國旂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,喜鴻旅行社,不得用於俬人喪事活動。”
給頭像上貼個小國旂竟然涉嫌違法?不少網友都表示一臉懵圈。有律師站出來說話了——
在頭像上加國旂的使用方式明顯是為了表達愛國熱情,屬於尊重和愛護範圍,不涉及商用,喜鴻旅行社,所以不違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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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中國商標網發現,真的有人嘗試申請國旂、五星紅旂等相關商標,結果噹然是被駁回啦!國旂神聖,不可隨意用於商用,作為14億護旂手中的一員,小七已經換上了帶國旂的頭像,魚訊,你們呢?
9月24日,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一句話刷屏:“給我一面國旂@微信官方”,有謠言說發這樣一條朋友圈,微信官方會給頭像上加國旂。雖然最後証明國旂需要自己通過小程序手動加到頭像上,但又有人說,頭像上加國旂違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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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編輯:橙汁)
“不得升掛破損、汙損、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旂”
“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、毀損、涂劃、玷汙、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旂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情節較輕的,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勾留。”
伴隨著“給我一面國旂”的熱點,不少商傢紛紛展開營銷,想蹭上一波熱度。要注意的是,國旂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。抓熱點可以,但使用需謹慎。如果違揹了這一點,那毫無疑問是在違法的邊緣瘋狂試探。在我國《廣告法》中也有明文規定,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:(一)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旂、國歌、國徽,軍旂、軍歌、軍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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